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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档案馆档案查阅利用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8 来源: :0次

南昌市档案馆档案查阅利用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档案查阅利用服务,便利群众查档,南昌市档案馆现已开通多渠道查档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查档范围

社会公众可凭有效证件查阅利用南昌市档案馆已鉴定开放的民国档案和建国后档案、现行文件等,可查阅本人民生类档案如知青档案、婚姻登记档案、收养档案、个人住房公积金档案等(不含人事档案)。

二、查档渠道

1.现场查档、电话预约查档、信函查档

查档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查档电话:0791-83885221;

查档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雄州路169号,市委大楼北141室。

2.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

社会公众可通过国家档案局官方网站或直接访问网址(https://cxly.saac.gov.cn/)进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完成实名注册登录,在“目标档案馆”中选择南昌市档案馆,并填写查档需求相关信息,提交查档申请。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将根据查档需求检索相关档案信息,通过平台将查档结果发送至查档人账户,也可采取电子邮件发送、快递邮寄、到就近档案馆自取、到目标档案馆自取等方式提供利用。

3.“赣服通”查档

社会公众可通过手机“赣服通”APP或支付宝“赣服通”小程序查档,具体查档流程:进入“赣服通”APP或小程序,在搜索框搜索“档案利用申请”,进入相关功能后,在“档案馆选择”内选择南昌市档案馆,填写档案利用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将根据查档需求检索相关档案信息,通过邮政快递将纸质档案复印件邮寄给查档人。

4.民生档案跨馆异地查档

社会公众查阅本人婚姻登记档案等民生类档案,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前往与南昌市档案馆签订协议的就近国家综合档案馆,通过办理民生档案跨馆异地查档手续,提交异地查档申请,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将把纸质档案复印件通过邮政快递邮寄给查档人。

服务范围:成都市档案馆、上海市浦东新区档案馆、石家庄市档案馆、深圳市档案馆、合肥市档案馆、北京市海淀区档案馆、福州市档案馆、杭州市档案馆、长沙市档案馆。

5、特别提示

个人人事档案不在我馆保管,一般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市场代为保管。如需查询个人人事档案,请咨询南昌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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